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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来源:凉山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7-12 09:07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按照凉山州审计局《2022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报告》(凉审财报〔2023〕11号)的要求,我局逐一实施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超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安排项目。

2022年1月21日,州财政局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给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提效—钢钛共线逆式轧机建设资金”项目资金790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从2023年起已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土地出金。

(二)无预算支出6680.80万元。

2022年12月,州财政局从非税收入专户中拨付给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职工安置及转型升级款6680.80万元。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将安排给攀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6680.80万元纳入2023年度调整预算安排,并将资金于2023年12月14日进行了归垫。

(三)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不细化,打捆编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涉及138402.61万元。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进一步督促单位细化资金用途。各资金科室按归口管理原则,下达资金前进一步督促单位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尽可能确定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减少预算调剂。预算科严格审核资金下达科目使用情况。

(四)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涉及32292.05万元。

1.2022年度代编预算资金10299.35万元未按规定在2022年9月30 日前下达。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9月30日后下达财政代编预算资金8138.08万元,较2022年10299.35万元减少2161.27万元。下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提高州本级预算编制年初到位率。除年初无法精准编入部门预算或对县(市)转移支付项目的预算外,坚持“应编尽编”原则列入部门预算,减少代编预算规模。二是加大资金分配督促力度。预算科每月通报代编资金分配进度。各资金科室按归口管理原则,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代编预算资金分配主体责任,及时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三是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严格执行 “三项清理”制度,对各部门提出的代编预算资金清理收回申请进行评估审核,并及时予以收回。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992.70万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下达。经抽查发现,2022年州财政局未在30日内将收到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992.70万元下达至州级各预算单位和各县(市),其中: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62.9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下达。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审计日未下达的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62.90万元,已于2023年7月11日下达。下一步整改措施:将督促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日内尽快提出分配方案,及时下达资金至预算单位和各县(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2500万元未按规定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2022年12月,州财政局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72500万元转入不属于财政部核准备案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5家开设银行的凉山农商银行,其中40000万元为半年定期存单、32500万元为七天通知存款。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凉山农商银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2500万元,已于2024年3月11日前拨付使用完毕。

(六)对重叠申报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

2021年8月,州财政局下达给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的G245会理县阴架河至小米村中修工程项目资金1300万元,经核实,与G245会理通安至云南界段新改建工程路段有重叠,现项目已取消,截至审计日,1300万元补助资金未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于2024年3月27日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收回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资金的通知》(凉财建〔2024〕 29号)收回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国省干线管养资金1300万元,待主管部门项目调整方案确定后再按程序下达。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收入8028.33万元入库不及时,造成当年收入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1月11日前缴库6610万元,剩余部分(因属异地汇缴需清理鉴别后缴库)于2023年6月6日前全部缴库,今后严格按规定及时缴库。

(二)对预备费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

1.预备费安排的项目资金105.10万元使用不及时。

2022年11月,州财政局动用预备费下达给州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费用200万元、下达给昭觉县定点医院医疗机构收治患者工作费用100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上述资金结转105.10万元未使用,其中:州疾控中心5.10万元未使用、昭觉县100万元已于2023年6月29日使用。

2.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1.61万元。

州疾控中心将核酸检测费用21.61万元用于支付核酸检测志愿者差旅费、气膜方舱工作人员餐费、生活物资款及办公用品款,超补助范围列支预备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以上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对超范围使用的预备费,州疾控中心已及时将21.61万元归垫并调账。

(三)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12968.93万元。

2022年度共81个部门违规将财政资金12968.93万元拨付到本单位及其他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导致资金脱离财政监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年结合预算执行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预算单位监管,严格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严禁违规拨付资金。

(四)未按实际用款单位的预算级次下达资金200.57万元。

州公安局、州商务局等7个州级主管部门2022年度将财政资金200.57万元拨给系统内的县级部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在预算一体化中启动前端预警、支付动态监控两大模块,模块中将相应的实拨资金等问题设置在预警中。

(五)支出进度未达95%的目标要求。

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付数占调整预算数的比例全州为91.27%,州本级为88.45%。其中:2022年度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中央直达资金2269.07万元,实际支付1783.76万元,支付比例78.61%。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根据核算体制的变化,支出目标已调整为91%左右。

(六)部分数据账表、账实不一致。

1.总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与总预算会计账不一致。

2022年度州本级总决算报表中其他财政存款、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与总预算会计账中相关数据的差额均为65793万元。以上数据账表不一致是由于年末未及时清算留存在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的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导致的。以上资金于2023年1月10日已从代管资金专户转入州财政局预算内存款户。

2.股权投资核算不准确,导致账实不符。

2022年州本级财政资本金注入22022万元,总预算会计账核算的2022年资本金注入23600万元,由于误把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股权投资4000万元作为资本金注入、少计对西昌钒钛园区发展平台公司的资本金2422万元,导致多计资本金157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根据问题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调整,今后将按照核算制度和规定进行账务核算,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结果未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州财政局编制2023年预算时未与2022年州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下达2022年州本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预算时未应用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

情况说明:因人代会于2023年1月初召开,2023年预算编制于2022年12月完成,而因绩效评价工作量大,2022年开展的2021年绩效评估工作于2023年3月出具报告并报州政府,故暂不能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实行挂钩政策。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综合考虑综合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进度、存量资金规模、平时管理等方面因素通过财政收回方式追减州公安局、州社科联、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文广旅局等单位年初预算218.27万元。二是继续完善州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突出绩效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已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得分在90分以上的8个单位,调增2024年公用经费系数0.2;对评价70分以下1个单位,扣减2024年公用经费系数0.2。

(二)绩效运行监督不到位。

凉山州凉北国有林保护局、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实施的雅砻江中上游高原湿地水源涵养与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未完成2022年绩效目标任务;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G348盐源小高山隧道”“G356线布拖县城至金阳县热柯觉乡段”项目建设超期,以上项目实施单位均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州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运行情况监督不到位。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后续工作中,将在下达资金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并要求单位进行绩效监控,不定期对各项目绩效运营监控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

1.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未按管理办法分配,且未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州财政局未与州文广旅局研究决定《专项资金项目年度计划》,且在州文广旅局未提供评审结果的情况下,仅根据州文广旅局提供的分配方案将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至州本级、各县(市),未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部分资金使用绩效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2021年下达的西昌市礼州镇田坝红军村综合打造项目资金100万元,截至2022年8月10日,项目未实施,资金未使用;2021年下达给金阳县财政局的金阳县百草镇打造资金1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7日,资金滞留在县财政局未下达到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资金未使用。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下达西昌市礼州镇田坝红军村综合打造项目资金100万元已支出47.85万元,结余52.15万元西昌市财政局已收回,金阳县百草镇100万元旅游发展打造项目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1日使用完毕;二是2018年出台的《凉山州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期为5年,今年到期。目前,州财政局与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重新制定并印发《凉山州州级旅游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凉财规〔2023〕2号),后续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执行资金分配工作;三是对2022年旅游发展资金结果运用,扣减该专项资金50万元。

2.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标准未细化。

2022年,州财政局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449.06万元时,未充分考虑补助对象数量、管理工作绩效、残疾人所需辅具等因素,且未设置因素权重。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从2023年起督促残联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时,充分考虑补助对象数量、管理工作绩效、残疾人所需辅助等因素,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8〕58号)的要求分配资金。

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脱节,资金分配标准不明确。

州财政局下达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时未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分配标准不明确。2021年—2022年下达文件中未明确项目或用途的外经贸发展奖补资金共943.14万元,涉及35家企业。审计发现,有13家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当年无社保缴纳人数;有10家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当年无纳税申报或申报的应税收入为0;有9家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有2家企业已注销(这两家企业有共同投资人);有2家企业已暂停营业。以上共涉及13家企业、补助资金139.10万元。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及时对接州商务局,并于2023年9月向州商务局发函,为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后续专项资金分配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需对资金分配依据进行明确,项目法分配的资金需对项目进行评价审核、因素法分配的资金需列清影响因素及占比;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的效益,后续专项资金分配时,要求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时需提供企业经营状况的资料,主管部门在评价审核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办公用房维修资金409万元申报资料不完备。

2022年州财政局下达州本级9个部门办公用房维修资金409万元维修资金申报资料不完备,未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对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也未出具维修鉴定批复。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会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组织修订了《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凉财资[2023] 43号),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房屋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进行审核。

(三)部分收回的存量资金安排不合理,导致二次沉淀。

抽查发现,2022年州财政局收回的2020年及以前下达的存量资金通过“一事一议”在原用途安排给10个部门1889.14万元,截至2022年末仍结余399.4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2年末仍结余的399.47万元,截至12月30日,已支出154.59万元、财政收回53.78万元。剩余191.10万元因该笔资金为中央资金,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储备,上一批储备的应急物资2024年4月到期,目前正在提出后续储备方案和结余资金处置意见,为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顺利开展,后续储备时能及时安排资金,故将往年结转的中央资金继续结转至2024年,待储备物资到期后将督促州经信局及时提出后续储备和资金使用方案,并督促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若确定不需继续使用,将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下一步措施:一是将在预算申报过程中要求单位尽可能准确地预估当年拟使用的资金,避免年底产生结余资金;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在核定存量资金处置方式时严格把关,对使用效益低下的资金及时收回,避免产生资金沉淀。

(四)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不到位。

1.2020年至2023年3月,由于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对金融机构申报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多支付2020年、2021年贴息资金16.16万元(其中:金阳县0.05万元、越西县1.96万元、宁南县6.71万元、布拖县2.43万元、美姑县5.01万元);多申报2022年贴息资金23.24万元(州本级4.60万元、木里县4.63万元、金阳县13.47万元、美姑县0.46万元、雷波县0.08万元)。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财政多支付2020年、2021年贴息资金16.16万元(其中:金阳县0.05万元、越西县1.96万元、宁南县6.71万元、布拖县2.43万元、美姑县5.01万元)和2022年多申报年贴息资金23.24万元(州本级4.60万元、木里县4.63万元、金阳县13.47万元、美姑县0.46万元、雷波县0.08万元),已于2024年3月27日前已全部收回。

2.木里县未申报2020年、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和金融机构未充分履行督促提醒责任,导致个体工商户少享受贴息资金30.46万元。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木里县财政局已督促农行木里县支行提交申报资料并将贴息资金30.46万元发放到位。

(五)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

1.2021年8月,州财政局下达给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G108线德昌县麻栗镇至大坝村段大修工程项目资金1400万元,截至审计日,354.37万元已结转两年未使用。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我局下达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15870万元 ,该项目含多个国省干线养护项目, 在资金使用中存在个别项目产生结余资金、个别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项目主管部门故在实施过程中将15870万元统筹使用于各个小项目,该笔资金已于2022年底使用完毕未结余,下一步工作中将会同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严格把关,避免出现项目结余资金沉淀、私自调整的情况出现,结余资金及时收回财政,按程序进行调整。

2.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超合同约定进度拨付螺髻山景区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89.76万元。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景区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资金支出与合同一致,后续将督促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凉山州凉北国有林保护局等4个单位实施的四川省雅砻江中上游高原湿地水源涵养与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推进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涉及补助资金10900万元,截至审计日实际支付3308.43万元,其中3个项目超补助范围列支差旅费4.53万元。

分阶段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督促凉山州凉北国有林保护局等4个单位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将超补助范围列支的差旅费进行了归垫。同时每年抽取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五、债券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专项债券使用单位及时上缴债券收益1000万元。

根据《凉山州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协议》,2022年9月3日前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应上缴债券收益用于还本、利息及兑付费1901.05万元,实际缴库901.05万元,欠缴债券收益100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于2023年8月28日将债券收益1000万元缴库。

(二)未督促专项债券使用单位及时上缴债券承揽费及登记费17.81万元。

根据《2022年凉山州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协议》,2022年12月14日前凉山州妇女儿童医院应缴承揽费、登记费、利息及兑付费354.87万元,实际缴库利息及兑付费337.07万元,欠缴承揽费及登记费17.8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凉山州妇女儿童医院项目于2023年7月20日将承揽费、登记费17.81万元缴库。

(三)对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监督不到位。

2022年12月,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超进度支付基坑及主体建筑变形监测服务项目资金133万元。截至审计日,多付工程进度款57万元,上述行为造成债券资金脱离了财政监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10月8日将超进度拨款57万元收回。

六、不予公开内容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