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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30 14:57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凉府发〔202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现将《凉山州“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2日   

凉山州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川府发〔2021〕35号)、《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凉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面对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和新冠肺炎疫情、贸易战等严峻挑战,全州金融行业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定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十三五”金融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州金融业开放合作、改革创新、服务民生和环境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有力地支持了凉山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金融服务业持续发展壮大。

“十三五”期间,我州充分运用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招商,广泛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到凉山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凉山州商业银行参与组建四川银行,巩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成果,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转型发展。2016年以来,新引进银行机构1家、保险机构5家、证券机构1家,新培育小额贷款公司1家。截至2020年末,全州共有金融机构90家,其中银行机构13家、保险机构27家、证券业机构4家,地方金融组织中融资性担保公司13家、小额贷款公司13家、典当行20家。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89.24亿元,较2015年的1491.6亿元增加1197.64亿元,增长80.29%,年均增速12.51%,存款总量居全省第9位;全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241.17亿元,较2015年的700.5亿元增加540.67亿元,增长77.18%,年均增速12.12%,贷款总量居全省第12位。全州保险业全年保费收入47.9亿元,较2015年的27.59亿元增加20.31亿元,增长73.61%,年均增速11.66%。全州证券业实现累计交易额1345.81亿元,较2015年累计交易额1688.1亿元低342.29亿元。2020年全州实现金融业增加值56.37亿元,是2015年末的2.11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27%,占比较2015年提升1.27个百分点。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大。

引导金融机构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新贷、续贷、信用贷、展期、降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支持全州民营、中小微企业,提高审批效率,下调贷款利率,优化金融服务。2020年全州金融机构为4969户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信贷、续贷资金共计225.29亿元,为116户受困企业减免利息1510万元,为414户受困企业延期还款金额22.8亿元。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使用人民银行再贷款。截至2020年末,全州民营和小微领域贷款余额554.23亿元,同比增长18.96%;民营经济贷款余额303.41亿元,同比增长6.74%;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97.48亿元,同比增长23.88%;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3.83亿元,同比增长14.42%。全州共有27680户小微企业、1483户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支持。辖内银行机构对278户小微企业发放了银税合作贷款、余额6.03亿元,其中信用贷款202户、余额1.87亿元。印发《凉山州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组建20个金融顾问小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规划、综合金融咨询、优化融资结构、改善内部管理等免费金融顾问服务,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20年末,全州金融顾问团队共计服务196家企业,举办特色活动35场,在金融顾问的帮助和辅导下落地项目22个,促成融资金额28.47亿元。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等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提供金融服务。

(三)金融改革创新成果丰硕。

创新开展“惠农保”组合保险试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截至2020年末,全州“惠农保”保险组合产品累计参保人数达到582.32万人,提供风险保障591.43亿元,给付和赔款共计449.77万元。“惠农保”保险试点成效得到原国家保监会肯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了批示,“凉山经验”转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学习借鉴,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评选为首届“全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率先在我州甘洛县试点开展返贫责任险,首期为甘洛县15352户(涉及71050人)建卡贫困户提供5000万元保险保障,防止脱贫群众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因学而返贫。积极推动凉山州商业银行改革,2020年11月7日,以凉山州商业银行和攀枝花商业银行为基础组建的四川银行挂牌开业。印发《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凉山州脱贫攻坚八条政策措施》《关于加快推动重点培育上市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通知》,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2016年来,全州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户、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6户,全州累计发放各类债券实现直接融资折合人民币107.73亿元。凉山州与9家省级银行机构签署的授信总额2401亿元的“十三五”战略合作协议实际完成信贷投放2889.42亿元,比原授信超额投放488.42亿元,完成率120.34%,为支持我州“十三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金融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扶贫工作重心之一,多次组织召开全州金融工作会、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和金融扶贫工作会,制定印发《关于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末,全州金融机构扶贫贷款余额330.22亿元,位居全省第三,较2016年增加108.25%,其中个人、产业、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分别为37.22亿元、65.84亿元、227.16亿元。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3.11亿元,较2016年增长8048.8%,居全省第一。全州扶贫(支农)再贷款实现17县(市)全覆盖,2020年末全州应用支农、扶贫再贷款余额31.66亿元,居全省第二。推进“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金融扶贫惠农工程”“银行业扶贫行动计划”和邮政金融立体扶贫试点,着力加大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和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到村入户。截至2020年末,全州贫困户评级26.89万户,覆盖率100%;授信24.44万户,授信率100%;获得贷款贫困户15.26万户,贷款面70.94%,全州金融机构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7383个,实现行政村基础支付服务覆盖率100%,其中11个国家级贫困县建立4470个服务点,占比60.54%,全年交易笔数319.86万笔,交易金额14.61亿元,实现“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目标。

(五)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压紧压实。

切实做好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有效掌握全州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最新情况。结合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三类机构”职责隶转,将典当行纳入到州金融工作局监管。扎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检查,分类分批进行处置,实现减量增质。截至2020年末,引导退出行业小额贷款公司4家,有退出行业意愿且提交申请的小额贷款公司2家,已退出行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含分支机构)4家,取消经营资格典当行1家,全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业务规模保持在30亿元以上。

(六)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实绩。

先后设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积极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兴金融业态风险、非法集资风险、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风险等各类金融风险,确保各类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坚决打赢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截至2020年末,全州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62%,较2015年末下降1.67个百分点,基本降至全省平均水平。

二、“十四五”期间金融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推进,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而复杂变化的同时,凉山金融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蕴藏着新机遇和新挑战。

国际金融格局演变加速带来的挑战。新冠病毒在全球扩散蔓延,加速全球经济政治格局深刻变化、国际力量深刻调整,东西方金融力量对比加速演变。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频发,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对国际金融安全带来新矛盾新挑战,我国金融已和世界金融经济深度融合,我州虽地处全国金融相对不发达地区,但仍然面临较大风险挑战。

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全球科技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产业革命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对金融业机构形式、业务形态、服务方式、渠道关系、盈利模式等带来深刻影响,将加速推动我州金融产业发展,但是也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带来压力和风险隐患。

产业调整与转型跨越带来的机遇。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发展阶段,金融业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承担推进现代金融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新重任,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服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州处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攀西经济区、安宁河农业硅谷建设重要节点,战略位势进一步提升,区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发展壮大,随着我州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消费投资需求旺盛,我州金融业将迎来新一轮重要发展机遇。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及乡村振兴带来的机遇。“十四五”时期,国家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将带来大量资源,为我州在乡村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凉山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州委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金融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核一谷三带”和特色农业、资源能源、文化旅游“三篇大文章”,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充足金融要素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金融业态更加丰富,产业布局更加优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异,金融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破三争四翻番”奋斗目标提供充足金融要素保障。全州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十三五”末增加0.7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新培育、引进金融机构2—5家;银行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800亿元以上,实现年均增速7.2%左右;贷款余额达到2100亿元以上,实现年均增速11%左右;保险机构保费年收入突破67亿元,实现年均增速7%左右;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1—3户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州内企业累计发行各类债券直接融资200亿元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提质减量增效,业务规模保持在30亿元左右。

凉山州“十四五”金融业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基值

目标值

增长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2

3.9

21.88%

各项存款余额(亿元)

2689.24

3800

41.3%

各项贷款余额(亿元)

1241.17

2100

69.2%

保费收入(亿元)

47.9

67

39.87%

企业直接融资(亿元)

107.73

200

85.65%

新增企业上市(家)

0

1—3

/

地方金融组织

提质减量增效,业务规模保持在30亿元左右。

金融机构培育引进

力争新培育、引进金融机构2—5家。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1.吸引全国金融机构资源集聚。支持西昌建设攀西地区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积极争取银行、保险、证券等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继续加强金融招商力度,广泛吸引国内外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来凉山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培育发展基金、金融租赁、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业态,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培育、引进金融机构2—5家,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十四五”期间平均增速高于全州GDP增速,切实把金融业打造成为凉山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2.培育做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通过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经营质效。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支持凉山农商银行进一步深化改革,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支持西昌金信村镇银行增强资本实力。

3.吸引设立各类金融专营机构和服务机构。积极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凉山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区域性总部机构、专业性总部机构,设立票据专营、资金运营、信用卡、小企业金融等专营机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提升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和公信力,规范从事金融相关服务。

4.规范发展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等做大做强,提高整体实力。加大引进优质地方金融组织主体的力度,稳步培育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不断完善我州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决避免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涉及非法集资、暴力收贷等社会风险问题,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运行发展。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完善公司治理,审慎稳健发展,减量提质增效,业务规模保持在30亿元左右。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提升服务“三农”、小微企业能力。

(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1.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金融保障。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导向,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和保险支持,加强对全州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引导金融服务凉山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一核一谷三带”和特色农业、资源能源、文化旅游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投放。定期梳理我州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信贷融资效率,为凉山重点产业项目提供充足融资支持。

2.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差别化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农村“两权”、知识产权估值抵押和交易流转机制平台,并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农村“两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等融资方式创新推广。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指导各金融机构用好降准资金,释放的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实体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实体经济贷款比重和中长期贷款比例。适当放宽考核指标要求,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

3.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引导保险机构结合我州经济结构特点和群众需求开展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提升保险精准服务能力,实现保费收入规模持续稳定增加。进一步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推进“惠农保”保险、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为我州产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提供保险保障。推动防止返贫责任险扩面,扩大落后地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健康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大病保险、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积极探索推广巨灾保险、价格保险、工程保险等,健全我州保险产品体系,充分发挥保险社会保障功能。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入川险资投资凉山。

(三)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1.推动融资增量扩面。用好定向降准释放的流动性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成本资金,优化信贷资金配置,发挥政策工具的杠杆效应。落实中央和省州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经济政策,引导金融更多流向民营、小微薄弱领域。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扩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银行机构向市县分支机构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下沉服务重心,设立专营小微金融的支行网点,为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多元便捷的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广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创新融资产品,拓宽业务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为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搭建融资对接平台,推广“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便捷融资服务。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保险保障。深化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和业务放大倍数。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疏通服务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

2.推进融资提质增效。督促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信贷展期、续贷和扩贷等政策要求,创新银保联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充足金融支持。持续开展民营企业“金融顾问”服务,帮助民营、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用好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企业资金周转解决燃眉之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渠道创新,积极开发设计年审制、无间贷、循环贷等还款方式,综合运用展期续贷、分期还款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企业因先还后贷而发生的高息“过桥”融资。推广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开展企业财产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业务创新扩面。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险试点。强化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企业融资增信作用。

3.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充分用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等低成本资金,督导银行机构执行政策优惠利率。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金融机构利率定价体系建设,加强利率政策引导。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大力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增加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降低续贷转贷成本。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全面清理各类不合理费用,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四)深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1.深化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三农”地区下沉业务重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提供更多金融支持。优化“三农”信贷供给,有力保障农业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需求,积极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抵押贷款,创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殖业和农村新业态的信贷产品。进一步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和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推动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作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特别是特色农产品保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深入开展大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脱贫人口提供充足风险保障。支持推广农产品“保险+期货”项目。

2.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运用金融科技,提升基层金融网点服务功能、服务半径和服务能力。督促银行机构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继续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支持金融机构深化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物理网点对脱贫地区的支撑辐射能力,新设网点、人员、费用匹配重点向乡镇和社区延伸。加大脱贫地区保险分支机构网点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继续支持涉农银行机构统筹增设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网点和多种物理机具,开展流动服务车、“背包银行”等金融服务。加强农村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市场,加快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巩固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积极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运用再贷款、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机构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支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支付基础设施的有效使用率。推动助农取款服务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方便快捷的商务流通和资金结算平台。大力推广银行卡、电子账户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银行账户普及率。深入开展面向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五)推动金融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1.健全绿色金融制度。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绿色企业(项目)认定标准,动态调整绿色企业(项目)库,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优化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绿色金融工作的统计监测、动态评估和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高绿色资产规模和比重。

2.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凉山绿色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绿色金融事业部,发行绿色金融债,探索开发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排污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引导优化金融机构创新环境权益质押融资、生态补偿质押融资等绿色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加大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探索绿色保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逐步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公司债。优化绿色金融要素交易,支持省级层面推动全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3.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差异化绿色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传统制造业、能源、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绿色转型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从严把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的信贷投放,助推产业绿色转型。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制造业、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绿色发展。支持绿色资产证券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和科研机构绿色技术研发支持,加快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和绿色技术成果,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六)大力促进发展直接融资。

1.加大企业股改扶持培育力度。建立凉山州“十四五”重点上市培育企业资源库,坚持“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引导和培育企业挂牌上市。将全州重点企业培育工作常态化,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木里县容大矿业等重点培育企业上市工作进程,确保实现至少1户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开辟绿色通道,“一事一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充分调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资源,降低企业改制成本。支持各县市整合优质资源,大力培育适格直接融资主体,进一步推进我州直接融资的广度和深度。

2.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加强部门沟通联动,探索建立定期培训工作机制,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和融资对接,帮助企业规范对接资本市场。支持条件成熟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支持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成长型小微企业到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鼓励企业开展股权、债券融资,支持评级较好的国资控股投融资企业发债融资,实现“十四五”期间年均直接融资40亿元以上。支持上市公司抓住资本市场再融资机制,采用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债转股和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融资。

3.积极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发展。积极争取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积极参与我州企业并购重组、债转股以及股权融资,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形式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支持投资基金围绕优势产业及上市后备企业开展项目考察投资。结合我州传统优势产业及工作重点创新发展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加速产业资源整合、换挡升级,助力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支持金融机构、中央企业、省属国企到凉山设立或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发展。

(七)持续深化金融改革。

1.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历史机遇,围绕“一核一谷三带”战略部署,深化东西部金融协作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加速聚集与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金融对外开放,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金融开放体系。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推动银行转型发展统一起来,把握好总量与结构的关系,在扩大金融供给的同时,加大力度盘活信贷存量。大力支持产业升级和并购重组,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逐步降低“两高一剩”“僵尸企业”落后过剩产能对信贷资源的占用,着力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金融服务,优化金融机构资金投向,增强金融有效配置资源能力。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创新金融服务,营造良好金融营商环境。支持银行创新“债权+股权”“银行+创业投资”等模式,推广“园保贷、研发贷、成果贷”等信贷产品,探索创新型企业轻资产融资模式。推动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等业务试点和普及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资金投向,着力支持特色农业、文化旅游、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短板,加大对脱贫攻坚、“双创”、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健康养老、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到有取有舍、有保有压、有进有退,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

2.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提升金融消费者基本金融素养和防范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营销宣传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客户,防止将金融产品提供给不适当的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立跨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教育、金融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畅通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健全自行和解、外部调解、信访调处、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矛盾和纠纷解决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损害存款人、投资人、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支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引进金融纠纷调解机构,“一站式”解决金融领域矛盾纠纷。

3.优化金融信用环境。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信用环境。深入开展“省级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州级信用村、乡(镇)”“诚实守信模范企业”和“中小企业信用培植计划”等主题创建实践活动。继续推进评选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广泛开展评级授信,提高脱贫人口信用意识,深化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有效依托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大涉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深化企业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八)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1.完善风险处置机制。落实党政同责,压实金融风险防范各方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深化央地协同配合,加强金融监管、风险处置和信息共享等协作。完善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长效机制。加强地方金融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提高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金融稳定基础,坚持金融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加强金融资金流向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和国有企业债务约束。稳妥有序处置“僵尸企业”,争取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动态监测预警,及时有效识别重大风险隐患。规范公司治理,适度杠杆经营,防止“野蛮生长”、无序扩张。做好涉金融舆情引导。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渠道充实资本金,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提足专项风险拨备,将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

3.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管理力度,借助资产管理公司作用,提升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处置不良资产能力。推动实行风险企业名单制,一企一策制定化解方案。建立债权银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发挥银行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协调法院等部门共同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密切关注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建立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防止违约风险扩散蔓延。加强对高负债企业债务风险的排查监测,多措并举化解风险隐患。

4.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密切关注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情况,加强风险监测、预判和处置。加强地方法人银行流动性管理,适时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发现风险及时处置。督促凉山农商银行利用好流动性风险互助金,督促西昌金信村镇银行利用好流动性互助基金,提高行业互助能力。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测预判,对具有清偿能力但暂时出现流动性短缺的法人金融机构适时提供流动性支持。

5.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巩固网贷风险清理整治成效,持续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定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坚决做好源头防控工作。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自觉遵守金融秩序。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金融欺诈、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逃套骗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切实维护我州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

五、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设立凉山州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导向作用,按照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考核体系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金融支持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地方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选优配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地方金融干部,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过程。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引进和培养金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强化金融人才认定、安居、医疗、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保障,实现人才政策应享尽享,确保金融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通过举行金融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理念、培育地方金融人才,提高机关干部金融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州级有关部门、县(市)政府、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类社会组织要形成合力,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等政策和机制,加强金融多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政策横向协同联动。

建立健全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金融机构引进、金融产业聚集发展等方面研究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研究发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杠杆作用,创新和改进政银企合作方式,加强地方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财金互动和资金保障,加大奖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业务。加强州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金融政策与财政、国资、农业等政策协同,采取适当激励措施,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流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各县(市)要为规划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和政策、要素等配套支持。合理界定行政性收费标准,降低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接受、变现抵贷资产和进行法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费用,营造金融发展宽松环境。

(四)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多渠道开展规划宣传,凝聚共识,发挥引领作用。加强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推动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贯彻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开展动态调整,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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