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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凉山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1 14:43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人民政府、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凉山州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凉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部署,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创新法治宣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主要举措、完成的重点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我局于10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二是11月17日党组会议及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三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财政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务实重行、真抓实干,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有力推动财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作为学习重点,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在各类财政业务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切实提高财政系统干部履职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三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积极组织全州17县市财政部门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推进会、法治工作培训视频会,为扎实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打下坚实基础,增强了凉山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履职尽责,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一是围绕稳经济增长、持续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起草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通知》(凉府发〔2022〕16号),其中:要求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支持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二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减税退税降费。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并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力保障。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涉企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对接、争取和下达中央、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和补充县市财力专项资金27.5亿元。三是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序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督导。全面实施供应商准入负面清单,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

(四)立足财政职能,依法预防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2022年,凉山州财政局按照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总体工作部署,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两项工作经费予以了充分保障。一是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加强应对疫情财政措施保障,大力支持我州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建设投入,保障森林消防救援支队、州森防指办运行,全州累计投入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3.47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1.17亿元,州本级预算安排2.3亿元。

(五)依法制定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监管,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是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修订完善了《凉山州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今年出台的《凉山州州本级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凉财规〔2022〕1号)已经凉山州财政局2022年3月9日第三次党组会审定,由凉山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陈军局长签发,并于2022年3月10日通过四川省信息公开平台和凉山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推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完善专家参与立法论证,扩大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通过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三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凉山州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凉山州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出现与上位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情况。我局报送的《凉山州财政局聚焦依法理财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文被财政部在官网刊登。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凉山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管理规定》等规定,不断提升凉山州财政局作出或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决策程序执行到位。今年完成了《凉山州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送审稿)》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四川省市县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凉山州财政局每年专题安排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努力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各方都满意。四是制定《凉山州财政局合同管理办法(暂行)》,完善了合同合法性审查。内容主要涉及主体资格及权限、合同签订方式、合同变更问题、合同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等方面。截至目前,已对30多个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我局合同法律风险。

(七)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制定《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凉财法税〔2020〕2号),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印发《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州财政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三是根据《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落实执法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措施。四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行刑衔接”制度。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公职律师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凉山州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工作覆盖率不低于60%。六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凉山州会计监督领域“不予处罚”清单,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权利获得感。七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开展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对39家单位开展了重点核查,未发现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联合州审计局,对州级24个行政事业单位就政府采购14个方面进行了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进一步规范采购人民政府采购行为。会同州纪委机关等5部门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州共收到问题线索29件,正在分级分类组织整改。对9家代理机构共45个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评价,涉及金额约16416万元。派员到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纪委、州文广新局、州交警支队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培训,对代理机构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其执业水平。2022年,凉山州财政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扎实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工作,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加强对公、检、法、司等部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保障。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安排部署,加强和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公正司法体制改革。

(九)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凉山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紧紧围绕州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全州法治政府工作经费保障。按部门预算标准全额保障了政法系统人员和公用基本支出,还将普法经费、人民调解员、领导干部法律考试、购买法律服务、综合治理等专项经费纳入了部门预算安排,确保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我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凉山州财政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深化“法治四川行 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防艾宣传活动、举行了2022年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等活动。五是组织全局133名干部职工按时按质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六是邀请法律顾问单位为干部职工举行了一期“行政法·民法典”专题讲座。围绕着《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合同编,通过以案说法,对重点法律条款进行解读和阐述,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2022年,我局共向依法治州办报送法治信息32期。

(十)扎实推进社会法治

一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共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辖区扫黑除恶、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8月30日,西昌市发布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干部“双报到、双评价”制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州财政局第一时间把上级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一声令下,州财政局党员干部众志成城,纷纷披上“志愿红”,以社区需要为己任,坚定地站好每一班岗,完成每一项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最大限度的关心支持社区综治工作。二是瓦西村、树库村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严格按照驻村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驻村强化村务治理、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发展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五大工作职责”,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三是确保禁毒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州财政局适时调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认真抓好禁毒攻坚督战,确保禁毒工作取得实效。州财政局联合禁毒工作组一行赴喜德县红莫镇督导禁毒攻坚工作,详细了解红莫镇外流贩毒整治、外流贩毒高危人员摸排、吸毒人员管控、社区戒毒康复、禁毒防艾《村规民约》宣传教育、禁毒铲种等工作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帮扶和监督检查。四是积极抓好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年初制定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凉山州财政局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凉山州财政局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凉山州财政局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台账等。围绕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财政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调研题目,深入基层一线查实情、听民意,撰写调研报告,召开调研成果经验交流会,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硬招、实招,有效地开展了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工作。五是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和分析研判并建立排查台账,定期报送分析研判报告,建立矛盾纠纷隐患、研判信息动态共享反馈机制,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法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对标中央、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财政法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

(一)理论学习和普法宣传有待提高

因各项工作业务繁忙,干部理论学习时间还相对较少;研究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得不够。

(二)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有所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不够平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扎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抓紧抓实。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局法规与税政科综合协调,各科室、直属单位共同组成的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具体抓,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凉山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清单》,坚持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切实把财政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我局党政主要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在局党组会、局务会上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单位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四是抓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相关法治宣传工作任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凉山州财政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工作和财政工作紧密结合,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定期组织开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运用财经法规规范开展业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经费保障

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加强对公、检、法、司等部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保障,加大对禁毒工作和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按要求给予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文件文书法制审核工作

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文书法制审核把关的通知》要求,大力支持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升审核质效。对财政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执法文书、各类合同协议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对执法主体、事实认定、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审核意见,从源头上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凉山州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