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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凉山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2-25 11:45 【打印本页】 分享到:

2024年,凉山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围绕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促进法治和业务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完成的重点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引领法治凉山建设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持续推动学习热潮。二是印发《凉山州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科室(直属单位)跟进学,体系化、常态化学习研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实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情况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凉山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管理规定》,不断推动凉山州财政局参与或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决策程序执行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参与完成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我局已有3名公职律师,按程序为1名工作人员向司法行政部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推动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壮大。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已对79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我局法律风险。

2.依法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是按照《凉山州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严格把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实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二是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年1月,组织各科室动态清理2024年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形成《凉山州财政局失效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3.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构建“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乱收费、滥收费等行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资源统筹。2024年1-11月,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4位,完成201亿元,增长6.7%、比全省平均增速(2%)高4.7个百分点。二是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支出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党委和政府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决策部署财政保障能力。1-11月,全州投入“三大强州”战略资金118.5亿元。三是根据中省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统筹推动州与县(市)支出责任划分,已出台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4.持续强化民营经济领域企业金融服务。一是持续开展民营企业“金融顾问”。组建金融顾问工作小组,覆盖全州各县市,为全州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性金融咨询服务。全州在金融顾问的帮助和辅导下落地项目390个,促成融资金额36.32亿元。二是开展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截至10月末,全州民营和小微领域贷款余额1126.88亿元,同比增长15.5%,全州民营经济贷款余额588.06亿元,同比增长10.4%。三是加大对社会和民生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对相关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贷款成本、完善续贷安排,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10月末,全州金融机构共计为6511户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信贷、续贷资金283.58亿元,最低贷款利率1.46%,为206户受困企业减免利息负担2.47亿元,为559户受困企业延期还款金额7.96亿元,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11.23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5.强化资金保障推动我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设立总规模达30.01亿元的凉山州工业发展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清洁能源、战略资源、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数字智能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二是安排州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464万元,支持我州实施工业强州战略,从企业升规入统、发展壮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推进、延链强链补链等方面对工业企业给予支持。三是支持我州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城镇化建设工作,安排州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4424万元,从日常建设维护管理、特定项目建设、城乡综合治理等方面对各县(市)的城镇化建设工作给予支持。

6.依法报告和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一是先后依法向州人大、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凉山州2023年决算和2024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凉山彝族自治州关于2024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全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和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决议,依法受州人大、州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和监督。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2024年,凉山州应公开预算单位249家,实际公开249家,公开率为100%;应公开决算单位249家,实际公开249家,公开率为100%。 

(三)构建科学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全力保障推进赋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相关经费,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基础保障,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2.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运用行政执法机制,着力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要抓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公布“一目录五清单”、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定《凉山州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案卷集体讨论制度》,今年以来以开展8次集体讨论,推动标准化、规范化执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二是抓好学习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积极拓宽培训教育渠道,邀请业务骨干专家和法律专家为全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授业解惑,有力解决凉山州财政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线上加线下自学模式,梳理制定《凉山州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自学。三是扎实开展财政法治品牌建设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治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财法〔2024〕5号),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了“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强化财政行政执法文书法制审核”2个点位,与西昌市财政局和德昌县财政局共同开展财政法治品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相关点位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短板,理清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财政法治品牌建设工作。四是组织行政执法考试竞赛,着力检验法律法规知识运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全面检验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举办全州财政系统“以赛促学强本领 以法护航争一流”执法知识竞赛,激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检验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执法水平。

3.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一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重点整治 “采购人、供应商”等20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127个州级部门(单位)、416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比例为57%。二是加强营养改善计划政府采购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强化“回头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督促采购单位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依法处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三是加强企业会计质量监督检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凉山州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开展凉山州州属企业财经纪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照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情况

1.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以及其他监督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人代会预算决议,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州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预算决议,严格按照批准预算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预算保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夯实基层财力基础,兜实县(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推进改革攻坚,有力支持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自觉接受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派工作人员赴17县(市)通过召开州财政局服务州“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通报2024年全州财政运行情况,面对面听取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对2025年财政工作计划的意见建议。三是每年专题安排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理工作,采取各项措施,更好倾听代表委员声音,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努力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各方都满意。

2.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情况。一是在州财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各栏目设置规范的公开板块,预算、决算、专项资金、规范性文件、收费项目等财政信息均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和时限进行公开,未出现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填报、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网站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禁止传输涉密及内部工作信息。三是规范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按照规范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全部依法办理完毕。四是加强信息公示,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双公示”、特定信用信息等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用信息,提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信息透明度。

(五)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情况

1.推动财政“八五”普法走深走实。一是推动实施《凉山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化“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财政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充分利用局机关的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我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凉山州财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加大《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等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截至11月,我局已向依法治州办报送法治简报16期。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一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共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辖区扫黑除恶、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创文工作走深走实,贯彻落实西昌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州市联动协调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参与西昌市共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三是推动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托底性帮扶、禁毒防艾等工作重要安排部署落地见效,赴定点帮扶村喜德县红莫镇瓦西村和树库村开展调研督导。详细了解了托底性帮扶工作推进情况和衔接资金、惠民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实地督导安全生产、防汛防地灾、地灾隐患治理等工作,红莫镇禁毒防艾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帮扶和监督检查。四是瓦西村、树库村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严格按照驻村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驻村“五大工作职责”,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为确保禁毒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州财政局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攻坚督战确保禁毒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深入实施《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财政干部应对新形势的法治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近期,在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工作等方面均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性规定,部分干部在新旧规定衔接期尚不适应。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依法履职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能力。

(二)县(市)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联动性有待加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在上层,落实在基层,县级财政部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凉山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好坏。凉山州财政局工作督导职能需要进一步发挥,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需要加大落实力度,加强对县级的督导,上下联动才能更好的推动凉山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州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推进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带头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将财政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带领局领导班子组织全体财政干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持续强化用好财政各类资金,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和完成;督促领导干部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推动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三是深入落实普法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12.4”宪法日活动,抓好学习培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全面提高行政质量,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凉山州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州委州政府法治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进我州财政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四川省、凉山州实施方案,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制定凉山州州本级财政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持续推行“一目录五清单”,推动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照单执法”。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制定年度普法、学法计划,做好公共法律知识、财政法律法规培训,积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适时调整全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对外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