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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内部内审检查的工作总结

来源:普格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26 16:23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普格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普财绩效监督〔2025〕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内部内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次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涉及股室有财评中心、国库股、社保股、财务室。通过全面自查加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各股室内部制度修订完善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是否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业务经办、审核及审批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各股室均制定了财政业务操作规程,梳理了每项业务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各项业务制定具体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同时严格履行了监管职责,并按要求管理、使用专项资金。

二、存在问题

在对我局内控内审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后,我们关注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待加强。为便于后续整改,现将问题客观描述如下:

(一)关于人员专业性方面存在的短板

现有内控与内审队伍在应对复杂财政业务、新型风险识别及运用现代审计方法等方面,表现出一定的能力不足。具体体现在:部分人员对财政改革新政策、新制度的理解与执行不够深入;风险敏感度与职业判断能力有待提升;对数据分析、流程穿行测试等专业化审计技术运用不够熟练。这导致内控自我评估的深度与内审监督的精准性受到制约,难以完全适应新时期财政精细化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

(二)关于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支撑不足

当前的信息系统在内控与内审领域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存在“重业务操作、轻风险管控”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业务系统(如预算、支付、资产等)相对独立,数据共享与比对机制不畅,难以实现跨业务的自动监控与风险预警;缺乏专门的内控管理或风险监测模块,对关键流程的实时监控、异常交易的自动筛查能力较弱;信息化建设滞后于管理需求,制约了内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三)关于跨部门、跨岗位协同中的责任模糊问题

在涉及多股室或多岗位协作的业务流程与内部控制环节中,存在职责边界不清、衔接不畅的情况。例如,在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采购申请与支付审核、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等链条上,部分环节的牵头责任与配合义务界定不够明确,可能出现管理“缝隙”。这导致在面对交叉性或边缘性工作时,存在协同效率不高、甚至出现责任推诿的风险,影响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整体闭环效果与运行效率。

综上所述,当前我局内控内审工作面临着“人员能力与专业要求不匹配、技术手段与管理需求不同步、职责划分与协同机制不清晰”三方面的挑战。这些问题相互关联,共同影响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与内部审计监督的效能,需予以系统性重视并加以改进。

三、整改措施

(一)关于加强人员专业能力建设

1. 开展专业化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围绕财政法规、内控规范、审计实务、风险管理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鼓励干部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如会计师、审计师等)。

2. 建立“传帮带”机制:由业务骨干与新入职人员或薄弱岗位人员结对,通过实践指导提升业务操作与风险识别能力。

3. 引入外部智力支持:适时聘请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案例教学、风险诊断,拓宽干部专业视野。

(二)关于强化信息化支撑

1. 系统功能升级优化:评估现有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内控审计需求,增加风险预警、流程监控、数据分析等功能模块。

2. 开发专用内控工具:探索引入或开发内控风险自查、审计线索筛查等辅助工具,提高问题发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完善系统权限管理、操作留痕和数据备份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三)关于明确交叉工作责任

1. 流程梳理与职责再界定:全面梳理存在职责交叉的关键业务流程(如预算编制与执行、采购与支付等),以书面形式明确各环节牵头部门、协办部门的具体责任与衔接标准。

2. 建立主责协调机制:对需多部门协同的事项,明确一个主责部门负责全程协调与结果汇总,避免推诿扯皮。

3. 完善岗位责任说明书:更新各岗位职责描述,特别注明在交叉工作中的具体任务、权限及报告路径。

(四)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整改效果

1. 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牵头,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统筹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定期汇报进展。

2. 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将整改措施固化为内部管理制度,更新内控手册和审计工作规程。

3. 加强日常监督与评价:将人员专业性、信息化应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与年度内控自评范围,形成持续改进闭环。

4. 强化结果运用:对内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并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通过以上措施的系统实施,有望逐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升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