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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有效性:有效  来源: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17 17:08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州财政局会同州科技局印发了《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凉财规〔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5年,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5〕10号),为进一步完善州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规范和加强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州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实际,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制定《办法》。

二、制定依据

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10号)、《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州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财规〔2023〕1号)》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使用范围、分配下达、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与验收评价、监督检查以及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制定目的和主要依据、资金定义和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由州财政局和州科技局共同管理,各县(市)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各自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使用范围,共两条。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禁止支出事项。专项资金聚焦州委、州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重点支持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引育等。

第三章分配下达,共三条。明确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分配流程、时间要求等。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和据实法进行分配。州科技局常态化开展科技需求征集,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一般在当年年底前开始发布下一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第四章资金管理,共十六条。明确资金补助方式、开支范围、预算执行,以及项目单位资金管理监督责任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

第五章预算绩效管理与验收评价,共六条。明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运用等。项目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设定、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四条。明确监督检查职责、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章附则,共两条。明确解释权限和有效期。《办法》由州财政局、州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