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凉山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2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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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521
二、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凉山州2025年“春节”双拥慰问活动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新易安数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街道长裕南路三段4号邦泰花园城三期6栋1楼9铺
被投诉人:凉山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西昌市三岔口东路石柱子路35号
被投诉人: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邛海17度揽月岛2号楼2-2-103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凉山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凉山州2025年“春节”双拥慰问活动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1月10日,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谈判、评审。金阳县裕扬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旌云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安必先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新易安数联科技有限公司共4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除四川中新易安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外,其余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经评审,谈判小组分别推荐四川旌云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阳县裕扬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安必先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
2025年1月10日,四川宏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四川旌云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成交人四川旌云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金阳县裕扬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安必先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本机关未发现成交人四川旌云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金阳县裕扬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安必先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故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凉山州财政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