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来源: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3 10:26
【打印本页】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凉山州明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二段领地凯旋公馆(五彩金巷子)10幢2层206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凉山州明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在西昌市人民法院2025-2027年后勤运行管理服务(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002)项目中,与凉山州忠诚沐光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凉山州汉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互串通谋取成交资格。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 号)第十二条第(三)项和第(五)项、《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 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凉山州明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3320元(壹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你公司报价金额1332000元的10‰),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凉山州财政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