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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2-20 09:03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财农〔2025〕6号

宁南县财政局、水利局:

为加快支出进度,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推动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乡村水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县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水利”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资金。你县应及时下达资金预算,根据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及地方资金,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加强绩效管理。此次同步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水务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4〕34号)规定,你县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落实建设任务。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已纳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你县应严格按照《四川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规定,将资金足额落实到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任务村。

附件:凉财农【2025】6号-附件:1-2.xlsx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 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