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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5-07 15:50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财行〔2025〕52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5〕21号),现下达你地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如数(具体金额见附件)。此款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

请严格按照《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行〔2022〕11号)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你地党委组织部门,由党委组织部门统筹用于保障到村任职选调生各项补助支出。

附件:附件1: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凉山州财政局

2025年5月7日